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评选条件1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。 2、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,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赴西部、边远、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、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,优先推荐评选;3、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,尊重师长、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;在学期间,没有任何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经历的,原则上不列入评选对象。4、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,在校期间未受处分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5、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,学习勤奋、成绩优异、学术道德良好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,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。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,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。 根据我年级同学提交的申请材料,现有如下9位同学提出申请,我年级上海市优毕、校优毕共有4个名额,请每位同学勾选心目中符合标准的同学,民主投票产生推荐名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