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报名表

一、补贴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。二、补贴条件1.创业者应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办理营业执照,且注册登记时间在2013年10月1日以后,有效期限1年以上。2.创业者创办的企业需在青岛市小微企业名录范围内(小微企业名录可登陆青岛就业网查询)。3.创业者需在申领补贴的企业办理就业登记,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(通常所说的五险)满12个月。其中,申领2万元补贴的,还需至少1名职工在该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。4.创业者须在我市首次创办企业(不包括个体工商户)。另外,对在青岛已创办企业且正常经营,2014年10月1日之后在我市再次创办小微企业,吸纳就业1人以上并通过创业实体缴纳职工社保满6个月的,仍视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。5.同一个创业实体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。三、补贴标准1.2013年10月1日—2014年9月30日期间工商注册的创业实体,补贴标准为1万元;2.2014年10月1日以后工商注册的创业实体,补贴标准为1.2万元,其中吸纳就业1人以上的,补贴标准为2万元。

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报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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