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测评加分项登记

请按顺序填写,如果没有则跳过,如果有多个奖项,提交后再次打开网址,填写另外奖项。(一)加分项:        1.科技、学术、文化、体育等各类评比、竞赛加分。注:a.校级和院(系)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;    b.集体项目分值减半加分;    c.如获得某个项目多个级别的奖励,以在该项目中获得的最高级别奖励计算加分,不累积、重复加分。2.当学年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,核心期刊的每篇第一作者加10分,第二作者加2分,第三作者加1分,其余参与人加0.5分,第六作者后不加分;非核心期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加5分,第二作者加1分,其余参与人加0.5分,第六作者后不加分;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诗歌、散文等文学作品、书法作品、摄影作品等第一作者加5分,其余参与人不加分;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诗歌、散文等文学作品、书法作品、摄影作品等第一作者加3分,其余参与人不加分;在学校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加3分,其余参与人加0.5分,第六作者后不加分;在学校校报上发表的诗歌、散文等文学作品、书法作品、摄影作品等第一作者加2分,其余参与人不加分,在院(系)刊物上发表的作品第一作者加1.5分,其余参与人不加分。3.当学年内科技作品或创造发明获国家专利,每项加30分。4.获得国家级或同等级别荣誉称号的学生,每项加15分;获得省(部)级或同等级别荣誉称号的学生,每项加8分;获得市级或同等级别荣誉称号的学生,每项加3分。5.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考试,在综合素质测评年度内通过者(如公共营养师、人力资源管理师、心理咨询师、育婴师、按摩师、美容师、医药商品购销员、中药购销员等),每人加1分;在综合素质测评年度内,通过国家英语四级、国家计算机二级者,加1分,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者加3分。6.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,工作认真负责,乐于为同学服务,有一定工作成效,根据考核情况可以加3、2、1分。担任学生干部不满一学期,或工作不负责任,不予加分。担任多个学生干部职务的学生选择最高得分项加分,不累计加分。7.有见义勇为、拾金不昧、爱护学校公共财物等突出行为加1~5分,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,超过者以5分计。8.每学年借阅图书在50册以上者加1分(具体统计数据以图书馆提供的为准,对于那些上午借书、下午还书的同学不予加分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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